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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1:44:2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商城可以代理合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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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商城供应商广东集采电商供应链有限公司支持平台产品代理经营,产品上架入驻可以通过供应商广东集采电商供应链有限公司办理,双方可以签订代理合作委托合同成为代理商开展商品上架、销售等业务( 。
 
核心要点
 
1. 平台运营主体固定:E商城由深圳交易集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维,不对外转让平台经营权或整体招商代理。
2. 供应商授权代理合规
- 入驻供应商(含框架协议入围商)可按规则委托1家/多家代理商,代理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平台核查 。
- 代理行为基于双方委托协议,法律责任由供应商(及厂家)承担连带责任;可按规定调整代理商名单 。
- 代理商可作为销售主体签约履约,但不能以自身名义直接获取E商城供应商入驻资格(须依附授权方) 。
3. 常见误区:第三方“代运营”“招商代理”多为供应商侧服务,非平台官方授权的整体代理;入驻须由主体自行申请并通过审核。

有意者联系18928945382(V)钟工,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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