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http://zfcg.szggzy.com/不支持平台整体加盟/代理经营,但已入围供应商广东集采电商供应链有限公司可委托合规代理商开展商品上架、销售等业务(属供应商侧商业合作,非平台官方授权的整体代理) 。
核心规则
1. 平台运营主体固定:电子卖场由深圳交易集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维,不对外转让平台经营权或整体招商代理 。
2. 供应商授权代理合规要求
- 入围供应商可委托1家/多家代理商,代理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平台核查 。
- 代理基于双方委托协议,法律责任由供应商(及厂家)承担连带责任;协议期内可按规则调整代理商名单 。
- 代理商可作为销售主体签约履约,但不能以自身名义直接获取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资格(须依附授权方) 。
3. 常见误区:第三方“代运营”“招商代理”多为供应商侧服务,非平台官方授权;入驻须由主体自行申请并通过审核 。
有意者联系18928945382(V)钟工,欢迎咨询!